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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3日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2022年拟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中心机房是学校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的重要区域,为确保机房内软硬件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等有关法规,结合学院业务特性和安全现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二条 校园网络管理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成立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网络信息中心,各学院、部门、单位相应成立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级行政负责人为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网络信息中心配备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内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及党委副书记、院长任组长,专职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党支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负责人为成员,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校网络信息安全重大问题,统筹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研究制定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策制定和工作标准;研究制定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建设项目的计划立项、经费预算与总结验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单位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政策规定,不断提高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水平。

第四条 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网络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其他工作成员为成员。 网络信息中心工作职责主要为以下几点:

1)领导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2)组织落实相关部门下达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

3)组织研究、审定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重大政策、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4)协调各业务部门间的信息安全工作。

5)组织编制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督促落实。

第五条 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办公室(党委巡察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参与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和处置,负责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有关保密工作,负责支持建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业队伍。

宣传部:负责校园网站新闻、图片、资源的上传、审核及管理工作,负责网络与信息内容安全。

教务科:负责网络与信息技术安全及提供技术保障,负责相应管理教学和学生活动中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工作,并做好对学生的媒介素养和网络行为的宣传教育。

财务科:负责安排预算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学生科(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负责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保卫科:负责在校园规划及基础建设方面保障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保障校园信息网络管道建设和运维;负责管理各实验室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工作;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的保卫与消防工作。

科研科:负责管理科研活动和科研设施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工作。

图书馆:负责图书馆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工作。

第三章  中心机房安全及卫生管理

 必须由网络信息中心人员(以下简称“管理人员”)来负责中心机房的全面管理。

中心机房用电配置应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要求及用电规定,做到安全用电;管理人员在进入、离开中心机房时都应检查电源、空调状况是否正常。

 中心机房应有良好的防火措施,按规定配备的自动灭火系统和手持灭火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其可用性;严禁烟火,严禁随处堆放易燃易爆的物品。

 中心机房应有防破坏、防盗的基本设备和安全措施,管理人员离开中心机房时,应锁好门窗。

中心机房应定期打扫,做到室内无杂物,地面无灰尘、无积水、无纸屑等以保持中心机房的清洁卫生。要有防尘、防潮、防静电、防雷击、保温及通风等措施。

十一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中心机房进行巡检,认真完整地填写巡检记录。如发生安全事件应及时向信息化处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将详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第四章  中心机房设备管理

十二 中心机房设备应按功能划分区域,分类上架,合理摆放,重要设备需配有备用电源(UPS)。管理人员对机架(柜)、设备、接线、接头、插座等应做明显的标识。

十三 中心机房中仪器设备的使用均应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启动设备前,必须认真检查各种设备的状态,确认正常方可开机;关闭系统时,按规定程序操作。严禁在通电情况下拆卸、移动、擦拭设备,消除因使用不当而带来的仪器损坏及事故隐患。

十四 管理人员应掌握机房设备的运行状况,设备的进出、调换、更新等要做好详细的登记。

十五 若遇到突然停电时,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信息化处负责人,并启动故障应急处理方案。同时应立即检查UPS电源工作是否正常,并密切注意服务器状态,必要时关闭设备。

第五章  机房出入管理

十六 中心机房管理人员刷卡出入机房,并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如对设备和系统进行检修维护需要填写《机房设备维护日志表》。

十七 非管理人员因需要进入中心机房时,必须经过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的同意,由管理人员全程陪同。进入机房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并听从机房管理人员指导。

十八 非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中心机房中的仪器设备,设备检修和调试必须在管理人员的认可及陪同下进行。

十九 严禁携带摄像机、照相机、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品、具有强磁场物品、具有放射性物品等进入中心机房。

二十 严禁在中心机房内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第六章  中心机房操作管理

二十一 未经过授权人员不得接触和操作中心机房内任何设备、设施。

二十二 网络系统集成的文档包括:服务器和存储等设备参数,网络拓扑图、网络布线图、虚拟网划分、IP地址分配等为网络机密资料,由管理人员保存。不得向管理人员以外的人员透露文档内容。网络系统集成参数变更时,必须及时修改、变更文档。保持网络系统集成的文档与集成参数相同。

二十三 服务器、存储、防火墙器等各类硬件设备的用户名和密码,学校网站后台、应用与管理系统等各类软件程序的序列号、用户名和密码为绝密资料,由管理人员和后台维护人员掌握,必须妥善保存,不得泄露。

二十四 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平时要做好系统和数据的备份,确保在数据被破坏时用最短的时间和最小的代价将数据全部或部分恢复。

二十五 中心机房购买的正版软件,计算机设备配备的软件及驱动程序等属于重要软件,应至少制作两套备份。原软件光盘为原始盘封存,备份盘为用户盘。只有用户盘损坏时,方可使用原始盘备份用户盘。

二十六 服务器、网络通信等信息化装备附带的说明书、保修单、各种文字资料为网络系统的重要资料,必须妥善保存。

第七章  中心机房值班制度

二十七 节假日期间必须安排人员进行网络监控,应注意监测机房温度、湿度以及电源的工作情况,检查网络设备和重要服务器的运行状态,监控重要应用和业务系统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遇严重突发事件,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相关技术人员协助解决。

第八章 附则

二十八 本办法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九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颁布实施前已开展的项目,仍按照以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十 本办法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按照时任职务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