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涉密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2022年拟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计算机互联网络的管理,保障校内外计算机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在网络使用中维护国家安全和做好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 20269-2006)文件等有关法规,结合学院业务特性和安全现状,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二条 校园网络管理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成立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网络信息中心,各学院、部门、单位相应成立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级行政负责人为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网络信息中心配备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内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及党委副书记、院长任组长,专职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党支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负责人为成员,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校网络信息安全重大问题,统筹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研究制定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策制定和工作标准;研究制定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建设项目的计划立项、经费预算与总结验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单位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政策规定,不断提高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水平。
第四条 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网络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 网络信息中心工作职责主要为以下几点:
(1)领导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2)组织落实相关部门下达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
(3)组织研究、审定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重大政策、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4)协调各业务部门间的信息安全工作。
(5)组织编制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督促落实。
第五条 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办公室(党委巡察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参与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和处置,负责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有关保密工作,负责支持建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业队伍。
宣传部:负责校园网站新闻、图片、资源的上传、审核及管理工作,负责网络与信息内容安全。
教务科:负责网络与信息技术安全及提供技术保障,负责相应管理教学和学生活动中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工作,并做好对学生的媒介素养和网络行为的宣传教育。
财务科:负责安排预算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学生科(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负责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保卫科:负责在校园规划及基础建设方面保障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保障校园信息网络管道建设和运维;负责管理各实验室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工作;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的保卫与消防工作。
科研科:负责管理科研活动和科研设施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工作。
图书馆:负责图书馆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工作。
第三章 安全保密工作
第六条 网络信息中心:主要负责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
1.负责学校网络安全工作,制定学校网络安全规划,承担全校网站/信息系统/计算平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重点保障时期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运行,与学校各网站与信息系统管理员沟通和联系,保持信息畅通;
2.负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全面落实公安、网信、市教委等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求和学校网信委有关决议决定;
3.负责全校网站/信息系统/计算平台备案、年审、整改、测评等相关工作,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4.定期组织对全校网站/信息系统/计算平台开展漏洞扫描、渗透监测,并检查督促相关整改工作;
5.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有关工作;
6.负责机房24小时安全值守的组织工作,按照预案进行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7.负责与学校保密办业务对接事宜,制定学校保密信息化规划,管理保密工作中涉及的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等,完成学校涉密机、非涉密机的日常技术检查和网络保密等工作。
第四章 网络基础建设
第七条 网络信息中心:主要负责校园网、校园卡、各类机房的建设、管理、运维工作。
1.负责校园网、校园卡、各类机房有关设备、设施、系统等的规划和建设,组织完成有关项目的需求调研、方案设计、文本编制、申报和建设实施;
2.负责校园网、校园卡系统有关建设成果的推广使用和管理运维;
3.负责校园网、校园卡、各类机房有关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维修更换等,受理有关设备设施的报修;
4.负责新校区网络通信基础设施有关的机房、管路、管网、链路等的建设、管理和运维,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完成网络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集约使用。
第五章 信息技术服务
第八条 网络信息中心:主要负责计算平台、信息系统、网站和数据中心软硬件的建设、管理、运维工作。
1.负责计算平台、信息系统、网站和新校区数据中心软硬件等的规划和建设,组织完成有关项目的需求调研、方案设计、文本编制、申报和建设实施;
2.负责综合信息门户、校级数据中心技术平台建设和维护,推进电子校务和数据共享,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对信息化应用成果进行推广,维护和更新学校数据中心基础库,实现数据动态共享;
3.负责各类网站的技术平台建设和维护,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建设和维护其网站;
4.负责学校数据采集、挖掘、分析、处理等,探索决策支持等应用服务;
5.负责组织协调全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校内申报、论证、评审、项目入库等工作;
第六章 教育技术服务
第九条 网络信息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校各类公共教室的建设与管理,教学音视频的拍摄和制作,外语听力播放相关工作;
1.负责全校公共教室建设与运维管理,包括智慧教室、多媒体教室、录播教室、语音教室;
2.智慧教学系统建设与运维管理;
3.承担学校教学相关的录像拍摄与后期制作,包括课堂教学、教学评价、各类教学比赛、学术讲座、外送参赛的教学视频等。
4.外语考试听力播放管理、听力耳机的管理;
5.教师专用蓝牙麦克风的发放维修;
6.全校各重大考试等视频监控及录像。
第七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颁布实施前已开展的项目,仍按照以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按照时任职务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